賊住是佛教用語,意思是不具比丘身分之人冒充比丘,混跡在僧團裡。賊住的成立,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:1、賊心出家(別有所圖,到僧團裡臥底)。2、當事人有出家難事(障礙),求受大戒,於戒師詢問之際,不據實回答,而得以投身僧團。3、比丘犯了波羅夷法(不可悔罪),覆藏重罪或於佈薩誦戒時拒不發露。


賊住的行為受到擯斥,乃是出於人之常情與世間公道,並不只是佛教如此。在日常 生活裡,用不實的成績申辦留學,一經查獲,學籍就會被註銷;用假學歷應徵求職,一旦事發,輕則去職,重則引來訟累。政客在選舉時舞弊,以作票手法當選總統,甚至 可能引起國家內亂。比丘賊住事發,會立刻被驅擯。由此可知,賊住是一種欺詐的行為,而且其侵害的對象是團體或不特定的多數人。

 

即使是壞人,也無法容忍賊住。不久前,看過國家地理頻道的「黑手黨風雲」專輯,其中提到美國聯邦調查局探員千方百計,混入黑手黨臥底;這個工作的危險性相當高,一旦真實身分暴露,臥底的探員就會被殺。

 


中國文化裡,對事的評價,似乎有結果重於過程的傾向。小時候讀到花木蘭代父從軍的故事,師長們總是眾口一 詞,讚許它提倡孝道,卻沒有人質疑 花木蘭冒充男子接受軍事召集的是非。雜阿含三四七經裡,須深聞法得法眼淨,立刻向佛陀坦承自己賊心出家,也得到佛陀的原諒,可以說有個皆大歡喜的結局。


賊住並不總是能得到原諒,經驗上大多數賊住事件的當事人最後都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。俗話說: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。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。無論世間法或出世間法,賊住的事最好別做。如果做了,那麼越早發露懺悔,對自己越好。否則受到別人譏嫌唾罵,被追討因賊住所得的不法利益,甚至身繫囹圄,悔之已晚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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