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宣稱猶太人以動物獻祭只有Placebo(安慰劑)的效用,讓人暫時心安,不能除罪;惟有耶穌"一次獻上"自己的身體,就使得信耶穌的人成聖。這就是耶穌受死取代了宰牲獻祭的涵意,而其根據則是以下這段新約全書的文字:

 

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,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斷不能除罪,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,就說:『神啊!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;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。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。那時我說:神啊!我來了,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』(希伯來書10:3~7)
 

 

就基督教信仰的語境而言,上開經文中的『基督』無疑就是指耶穌,然而遍查四福音書,卻找不到耶穌說過括號中那番話的記錄。事實上,那段話是出自希伯來聖經(舊約全書)的詩篇。請看!

 

祭物和禮物,你不喜悅;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。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。那時我說:看哪!我來了。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我的神啊!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;你的律法在我心裡(詩篇40:6~8)。
 


仔細對讀後,各位讀者發現了什麼沒有?詩篇40:6-8中的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這句話不見了!同時,原文中所沒有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這句話卻憑空冒了出來。預備了身體要幹什麼?當然是用來獻祭嘛!如果你不細心查證,只看希伯來書,你就會信以為真。啊!是的!原來上帝早就預備了救恩,要讓祂的兒子道成肉身,來為世人流血贖罪。

 

詩篇40的作者是大衛,他是一位真正的基督(受膏者),可惜他不是基督徒所信仰的基督,那篇詩也不是有關耶穌的預言。詩篇40的主旨很清楚-大衛在向上帝輸誠,而且他明白燔祭和贖罪祭在律法中只是枝微末節,故而在說過『祭物和禮物,你不喜悅』、『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』這兩句話之後,鄭重宣示你的律法在我心裡,當然這一句在希伯來書作者的筆下也不翼而飛了。簡單的說,贖罪祭並非用來叫人每年想起罪(註:贖罪祭的真正用途,請參閱拙著「耶穌的死能為世人贖罪嗎?」),詩篇40也完全沒有以一次獻祭取代贖罪祭的意思,同時還強調了律法的重要。

 


寫到這裡,我真是感觸良多。這些早期的基督教文人實在膽大妄為,他們竄改和曲解聖經簡直就像吃飯、喝開水一樣稀鬆平常。當然!他們寫的這些東西都是給外邦人看的,一拿到猶太人面前,就會立刻穿幫;輕則傳為笑柄,重則像司提反一樣吃上褻瀆罪的官司。

 

曾有基督徒辯稱希伯來書引用的 是七十士譯本,因此經文與希伯來文原典有出入。關於七十士譯本的問題,在拙著『簡評童女生子』一文中已有說明,請讀者自行查閱。倘若希伯來書是以希臘文寫 成,而且作者引用的資料也是來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,那就說明了這部作品如我所斷言的,是以外邦人為寫作對象,因為猶太人的母語是希伯來語,而不是希臘語。 儘管作者將其作品起名叫『希伯來書』,又以教訓自己同胞的口氣說話,長篇大論,說得煞有其事;究其實際,它只是一卷偽經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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